院属各教学单位:
根据教学工作的安排,为不断优化教学过程,提高教学质量,全面了解教师、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情况,决定开展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评价工作,具体通知事宜如下:
一、评价方式
教学评价包括学生评教、教师同行评价、教学单位领导评价3种方式。
1、学生评教是指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。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价(教学评价模块—学生评价)。
2、教师同行评价是指各教研室的教师之间进行的课堂教学评价,请各教学单位通知本系(部)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(教师角色下—教学评价—同行评价)。
3、教学单位领导评价是各教学单位领导(书记、主任、分管教学的副主任)对所属系(部)全体任课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,请各教学单位领导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本系(部)全体任课教师进行评价(教师角色下—教学评价—领导评价)。
二、评价时间
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、教师同行评价、教学单位领导评价工作完成时间为2021年7月8日前。
三、评价要求
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、按时完成教学评价工作。为确保教师教学评价的全面、客观、公正,请各教学单位务必组织全体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。
教务处
2021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