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教学单位:
请各教学单位按照《关于制定(修订)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的通知》(2020年7月19日下发)要求,进一步完善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于2020年11月18日前将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刘成玉OA邮箱。
教务处
2020年11月13日
上一条:关于调整教学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做好2020-2021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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